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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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郑小平[1] 

机构地区:[1]东华理工大学

出  处:《商业会计》2011年第11期16-17,共2页Commercial Accounting

摘  要:《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规定,企业应采用直接法报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同时要求企业采用间接法在现金流量表附注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所谓间接法,是指以本期净利润为起点,通过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以及经营性应收应付等项目的增减变动,调整不属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收支项目,据此计算并列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方法。采用间接法将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需要调整的项目笔者认为可以分为四大类:实际没有支付现金的费用;不属于经营活动的损益;存货的增减变动;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动。本文将对具体调整项目的填列进行分析说明。

关 键 词:现金流量表 间接法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企业会计准则 净利润调整 编制 营业外收支 利润调节 

分 类 号:F231.5[经济管理—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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