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作权归属模式的立法完善  被引量:51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曹新明[1] 

机构地区:[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出  处:《法学》2011年第6期81-89,共9页Law Science

基  金:200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9BFX036)的中期成果

摘  要:我国著作权法确立的著作权原始归属模式是"以著作权属于作者为原则,以特殊规定为补充,以合同约定为例外"。该种模式中作为原始归属原则补充的"特殊规定"包括有关法人作品、职务作品和委托作品的规定,涉及范围宽广、条件模糊,而且没有充分考虑私权自治理念,导致现实中时常发生作品著作权归属纠纷,并且在纠纷解决过程中的随意性比较大。现有著作权归属模式的缺陷在我国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订中应予克服。

关 键 词:著作权 归属模式 意思自治 

分 类 号:D923.41[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