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质押票据被公示催告的法律风险防范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陆利 

机构地区:[1]农行上海市分行法律事务部

出  处:《上海农村金融》2011年第3期18-19,共2页Shanghai Rural Finance

摘  要:【事件的由来】 2007年1月,M银行到A银行查询总计金额为300万元的3张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答复票据系本行签发,目前无挂失止付,但真伪自辩。M银行遂与持有上述票据的S企业办理了票据质押借款业务,金额为290万元。借款到期后,M银行向承兑银行A银行请求付款。A银行告知M银行上述三张票据已在2007年2月,被出票人T公司以遗失为由申请了公示催告且法院作出了除权判决,据此拒绝向M银行支付票款。

关 键 词:银行承兑汇票 质押票据 公示催告 法律风险防范 2007年 借款业务 挂失止付 票据质押 

分 类 号:F830.46[经济管理—金融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