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以来裁判离婚理由价值分析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陈寒[1] 

机构地区:[1]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厦门361005

出  处:《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2011年第3期56-60,共5页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Nanchang Municipal Committee

摘  要: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共颁布了三部婚姻法,裁判离婚理由的立法经历了从"过错主义"向"无过错主义"的价值理念的嬗变,最终在肯定了破裂主义立法原则的基础上,将"感情破裂"作为唯一法定的裁判离婚理由。这样的立法选择背后所包含的各种价值观的影响,价值理念的冲突颇值得思考。

关 键 词:裁判离婚理由 价值冲突 感情破裂 婚姻破裂 

分 类 号:D923.9[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