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课程采用双语教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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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何荣华[1] 

机构地区:[1]安庆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安徽安庆246003

出  处:《学理论》2011年第16期191-192,共2页Theory Research

摘  要:为开展和推进双语教学改革,教育部在2007年专门启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知识产权法是我国教育部规定的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在法学本科专业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两个角度来阐述知识产权法课程与运用双语教学法间的关系:从必要性的角度来说,运用双语教学对于提高知识产权法的教学效果、培养高素质人才以与国际接轨有着重要作用;从可行性的角度来说,高校有鼓励开设双语教学的鼓励措施,教师和学生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有开设双语教学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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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类 号:G642[文化科学—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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