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与新所得税法的差异比较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吴宪 

机构地区:[1]齐齐哈尔市精铸良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出  处:《现代审计与会计》2011年第7期27-27,共1页Modern Auditing and Accounting

摘  要:一、会计确认原则及税务确认原则比较分析1.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新会计准则规定,公司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长期应收款,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和未实现融资收益。同时,按照该商品所有的账面价值结转销售成本,未实现融资收益在以后会计期间按实际利率法冲减财务费用。新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关 键 词:新所得税法 新会计准则 未实现融资收益 分期收款方式 会计确认原则 确认收入 销售货物 销售商品 

分 类 号:F233[经济管理—会计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