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王艺翔[1]
出 处:《魅力中国》2011年第20期275-275,共1页
摘 要:纵观从改革开放到加入WTO再到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历程,对于设计工作的行业性质来说,对世界各国产业的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因素。因此,设计工作性质富有一种特殊含义的文化财富,更是具有一种遗传与公共艺术的特性,它里面包含着公共利益的基因。因此,设计作品在法律的公权上,应享有一定的地位,这是毫无疑问的。本文将以此为基点,从而分析导致公共权力在保护设计行业存在的问题,并讨论如何运用法律手段来改善和保护设计中的作品和设计师的权利和利益。
关 键 词:设计作品的公权保护现状 完善设计作品的公共权力的成因 在法律中的公权地位 如何完善设计作品在法律中的公共权力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链接到云南高校图书馆文献保障联盟下载...
云南高校图书馆联盟文献共享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您的IP:216.73.2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