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研究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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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贺东航[1] 叶劲松[1] 

机构地区:[1]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

出  处:《东南学术》2011年第5期94-101,共8页Southeast Academic Research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研究"(项目编号:09&ZD045);福建省三明市林业局项目"永安林改与农村社会管理创新"

摘  要:我国山区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56%,山区农村的社会管理和社会稳定是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全面稳定的重要基础。①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国的深入开展,许多潜在农村社会问题和林权纠纷纷纷呈现。为了应对这种挑战,我国南方集体林区的一些地方,以林改为契机,在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培育社会组织,提升农民自我管理,化解干群矛盾和林权纠纷等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推动了农村社会管理的创新。

关 键 词:林改 农村社会管理 新问题 新契机 

分 类 号:F326.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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