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县制”的体制性腐败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周联合[1] 

机构地区:[1]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出  处:《广东社会科学》2011年第5期230-235,共6页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

摘  要:南京国民政府以《县各级组织纲要》为基础建构的"新县制",虽然号称为"自治的县制",实质上它所实施的仍然是那种"旧"的"官治的县制"。地方治理仍然是集权于上,事财分离。"新县制"实施以后,县各级组织机构膨胀臃肿,人浮于事,压榨摊派,贪污成风,腐败问题十分严重。那是一种不良法制所建构起来的体制性腐败。

关 键 词: 新县制  自治 官治 体制 腐败 

分 类 号:D929[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