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 部分无证产品城区禁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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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水产养殖》2011年第9期53-54,共2页Journal of Aquaculture

摘  要:2011年底前,进入城区各类市场销售的叶类蔬菜、猪肉、水果、大黄鱼等农产品,必须随附质量安全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记者从市商贸服务业局获悉,《福州市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试点工作方案》已开始实施,福州市将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对在五城区各类市场销售的新鲜蔬菜、猪肉、水果、水产品逐步实行市场准入。

关 键 词:农产品市场 市场准入制 福州市 城区 质量安全认证 禁售 市场销售 叶类蔬菜 

分 类 号:F32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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