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民环境公诉应对环境公地悲剧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祁雪瑞[1] 

机构地区:[1]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河南郑州450002

出  处:《学习论坛》2011年第10期78-80,共3页Tribune of Study

摘  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天然矛盾,加上公民公益诉权的制度性缺失,导致环保自力救济模式盛行。环境利益常常是公益与私益的竞合,因此,赋予公民环境公诉权既可行且必要,国外成熟经验与国内实务探索已经有力地予以证明。公民环境公诉是环境公诉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应对环境公地悲剧最有效的制度化途径。公民环境公诉制度包括立法模式、准入途径、立法原则与具体制度。具体制度包括受案范围、原告资格、被告确定、举证责任分配、责任原则、责任形式、激励制度等。

关 键 词:环境公益诉讼 公民主体 制度 

分 类 号:D912.6[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