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权拍卖中的激励性合约研究——以城市公用事业为例》评介  被引量:1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戚聿东[1] 

机构地区:[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北京100070

出  处:《中国工业经济》2011年第11期160-160,共1页China Industrial Economics

摘  要:我国城市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存在很多问题,如供给增加不多、价格上涨过快、服务质量没有保障,特许经营拍卖过程不规范,特许经营中双方缺乏承诺等。城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拍卖的实质,一是在选择投资者或经营者的阶段就引入竞争机制,通过第三方的中介进行公开拍卖选择优胜者;二是政府授权或通过公用事业投资公司授权,需要双方的置信承诺,不仅有市场竞争的程序,也有政府授权的程序;三是通过激励性的合约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约束双方签约后的行为。

关 键 词:城市公用事业 经营权拍卖 合约 激励 评介 特许经营 政府授权 价格上涨 

分 类 号:F299.21[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