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实施效果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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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新疆财政厅农业处课题组 

出  处:《农村财政与财务》2011年第11期7-8,共2页RURAL FINANCE AND FINANCIAL AFFAIR

摘  要:新疆属于干旱、半干旱区,生态系统十分脆弱,新疆土地面积166万平方公里中,绿洲的面积仅有7.6万平方公里。维护这片绿洲体系的有山区水源树林、河谷林和天然荒漠林这三大森林生态系统。2001年起国家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用于公益林生态保护,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新疆被列入全国11个试点省份之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实施对于保护新疆森林生态系统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撑。

关 键 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政策实施效果 新疆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 森林生态系统 森林分类区划界定 国家林业局 半干旱区 

分 类 号:F326.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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