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制革新有必要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张钢[1] 

机构地区:[1]武警上海政治学院军法教研室,上海200435

出  处:《法制与社会》2007年第7期396-397,共2页Legal System and Society

摘  要: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给行政纠纷的解决带来了诸多消极影响。其立法理念已不适应和谐社会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的需求。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也采取了变通的方法达到调解的目的和效果,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是行政法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关 键 词:行政诉讼 调解制度 制度构建 

分 类 号:D922.1[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D925.3[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