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改革“采矿许可证”制度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刘权衡[1] 

机构地区:[1]江西省九江市国土资源局

出  处:《西部资源》2005年第4期16-16,共1页Western Resources

摘  要:根据我国有关事涉煤矿开采的法律规定,开采煤炭资源除了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矿长合格证”外,还必须具备“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我国有关事涉在河道内开采矿产资源的法律规定,在河道内采矿除了必须有“工商营业执照”外,还必须具备“采矿许可证”和“河道采砂许可证”。可是在长江中下游干流河段开采矿产资源,

关 键 词:矿产资源 煤炭生产许可证 煤炭资源 采矿许可证 采矿权 行政许可 河道采砂 煤矿开采 用益物权 营业执照 

分 类 号:F426.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