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察勿入“盲区”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顾庆华[1] 刘凤霞[1] 

机构地区:[1]青州市人大常委会

出  处:《新疆人大》2003年第6期33-33,共1页

摘  要:视察,是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倾听群众呼声,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的重要形式。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针对性地组织人大代表集中开展视察活动,可以更有效地强化社会的人大意识,更有利于集中民智,体现民主,解决问题,推进社会发展和进步。要提高人大视察的质量,须谨防四个盲区:一是视察先通知。人大组织代表视察的目的在于倾听并反映民意,督促有关单位改进工作。视察之前是否有必要通知有关部门,特别是被视察对象,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区别对待。对于一般性工作视察。

关 键 词:人大代表 视察 人大常委会 解决问题 改进工作 地组织 盲区 针对性 市场经济发展 社会发展 

分 类 号:D624[政治法律—政治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