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运作机制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机构地区:[1]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出  处:《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第1期39-42,共4页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摘  要:为了规范深圳市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运作机制,明确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促进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健康发展,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合伙条例》等法律的规定,参照香港、美国等地区和国家的合伙经验,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1999年9月7日,我会制定了《关于规范深圳市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运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期对我市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规范运作提供专业指导。现将其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关 键 词: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事务 合伙协议 执行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 内部运作 深圳经济特区 新合伙人 合伙人入伙 法律法规 

分 类 号:F233[经济管理—会计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