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车乘警殴打乘客致人死亡赔偿救济途径探析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李杰[1] 

机构地区:[1]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出  处:《山东审判》1999年第1期48-50,共3页

摘  要:被告人吕某系铁路公安局乘警。1996年8月10日,被害人李某与张某、孙某等三人受单位指派乘149次列车去广州出差。当日晚17时左右,列车运行至河南省信阳车站与湖北省孝感车站区间时,张某路过该车餐车,被当班列车长叫住,询问张某是哪个车厢的,有无卧铺车牌,张某回答有但没带在身上,列车长遂叫张某回车厢去拿。这时,被告人吕某只穿一条短裤坐在餐桌旁与列车长及另一工作人员说话。

关 键 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行政赔偿诉讼 致人死亡 被害人 国家赔偿法 乘警 探析 被告人 运输法院 救济 

分 类 号:D920.5[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