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生产秩序 加强药品管理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机构地区:[1]国家医药管理局

出  处:《中国经济信息》1996年第17期5-5,共1页China Economic Information

摘  要:(一)坚决取缔药品集贸市场,包括以开办药品展销中心、药品信息中心、保健品批发市场等名义,变相开办的各类药品集贸市场。坚决取缔无证或证照不全的非法经营户,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制停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防止整顿后出现回潮。 (二)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和宏观调控。凡申请开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申请开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审查工作暂行规定》(国药质字[1995]

关 键 词:药品管理 药品生产企业 生产秩序 麻醉药品 医药管理 经营企业 药品信息中心 集贸市场 管理办法 精神药品 

分 类 号:F203[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