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陈建新[1]
机构地区:[1]山东财政学院
出 处:《山东财政学院学报》1996年第3期43-45,共3页Journal of Shandong Finance Institute
摘 要:1994年分税制财税体制改革,最大特点就是强化了中央财政的集权。在税种划分上,税源充俗、收入多且弹性大的税种归中央,税源分散、基础薄弱的税种归地方;在税权配置上,无论中央税、共享税还是地方税,税收立法权一律归中央。地方既缺少主体税种。又无拓宽聚财领域开征新税的权力,并且,与中央聚财渠道不同,地方没有举借内外债以及货币发行的权力,地方财政基本依靠税收维持。地方政府在这种情况下,难以保证财政收支平衡,因而对1994年的财税体制改革举措反应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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