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合资企业提取大修理费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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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茅震 

机构地区:[1]辽宁省锦州市税务局

出  处:《涉外税务》1990年第8期33-33,共1页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摘  要:一、要严格审查企业固定资产大修理计划。对企业提出的固定资产大修理计划,税务部门要从企业实施计划的可行性上加以认真的调查研究,要深入企业车间,对机器设备、厂房设施及完好程度,以及在磨损、腐蚀和毁坏程度等方面会同企业的技术人员,从使用年限、大修周期、修理费用资金来源渠道、费用额大小等方面加以论证,分析其提取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的必要性。根据企业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的必要性。根据企业固定资产大修理的实际情况,对那些提出大修理计划依据不足的,实施方案没有可靠途径的,确实没有必要预提大修理费用的企业,应建议其停止预提。对日常发生的修理费用,可直接记入有关的费用科目。

关 键 词:修理费用 固定资产大修理 预提 合资企业 机器设备 实施计划 费用帐户 资金来源渠道 资本性支出 提取比例 

分 类 号:F810.42[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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