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民法院调查取证制度的再完善——以取证与认证的主体分离为切入点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远桂宝 

机构地区:[1]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出  处:《商情》2011年第40期183-184,共2页

摘  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所谓“以事实为根据”,说透了就是以证据为依据,可见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作用。在我国现行的超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下,证据的收集主要由当事人和法院共同完成的,尽管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弱化法院调查取证职权一直是我国多年来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方向。

关 键 词:调查取证 取证主体 认证主体 

分 类 号:D926.34[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