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职工福利的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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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张敏[1] 

机构地区:[1]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出  处:《商业会计》2011年第23期35-36,共2页Commercial Accounting

摘  要: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然而,会计和税法对福利费的界定是有区别的。按税法规定,只有符合明确规定的福利费才能列入免征范围。目前,很多模糊地带的收入项目仍有待进一步明确。本文将对社会保险与公积金、实物福利、购物卡、免费旅游、竞业限制补偿金以及辞退福利等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进行探讨。

关 键 词:《个人所得税法》 职工福利 免征个人所得税 福利费 收入项目 社会保险 实物福利 辞退福利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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