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新举措 规范税收执法工作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史丹青[1] 

机构地区:[1]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出  处:《辽宁经济》2011年第11期75-75,共1页Liaoning Economy

摘  要:为进一步规范稽查取证环节中纳税人反馈意见的取得及确认工作,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制定施行了《纳税人违法事实反馈意见书》制度。该《意见书》是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四十二条及《沈阳市地方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相关规定研究制定的,分为“检查人认定的违法事实”、“纳税人对违法事实的反馈意见”两部分,分别由检查人和纳税人填写。填写完全的《意见书》,可以直观地反映出纳税人的真实意见及该意见与税务机关认定的违法事实的差异,对案件审理、组织入库等后续工作提供了明确的参考。

关 键 词:税收执法工作 地方税务局 违法事实 反馈意见 案件审理 纳税人 意见书 税务稽查 

分 类 号:F810.423[经济管理—财政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