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机构地区:[1]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 处:《中国律师》2011年第12期16-18,共3页Chinese Lawyer
摘 要:破产申请的撤回,是指破产申请人提出破产申请后.又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撤回其破产申请的要求,以便在获准之后使破产申请失去效力的行为。我国1986年《企业破产法(试行)》、《民事诉讼法》均未规定破产申请撤回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破产申请需要更正、补充材料的,可以责令申请人限期更正、补充。
关 键 词:破产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撤回 《企业破产法(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 法定期限 补充材料
分 类 号:D922.291.92[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D925.1[政治法律—法学]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链接到云南高校图书馆文献保障联盟下载...
云南高校图书馆联盟文献共享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您的IP:18.189.188.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