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医疗事故罪的主观要件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凌瑞金[1] 曾庆磊[2] 

机构地区:[1]江西理工大学 [2]赣南医学院,江西赣州341000

出  处:《赣南医学院学报》2011年第5期800-801,共2页JOURNAL OF GANNAN MEDICAL UNIVERSITY

基  金: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十一五"(2009年)学科共建项目(编号:09FX208)

摘  要: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区别于医疗技术事故与医疗风险事故的犯罪。在认定医疗事故罪的构成中,难点是如何确定犯罪主体的注意义务与注意能力,这涉及到行为主体是否构成犯罪;在具备注意能力与注意义务的条件下是否构成犯罪,

关 键 词:医疗事故罪 犯罪主体 医疗技术事故 注意义务 医务人员 身体健康 医疗风险 行为 

分 类 号:R197.3[医药卫生—卫生事业管理]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