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吴偲[1]
机构地区:[1]暨南大学法学院
出 处:《法制与社会(旬刊)》2012年第2期41-42,共2页Legal System and Society
摘 要:传统民法基于债权相对性理论,未赋予债权人直接请求故意侵害债权的第三人赔偿债权损失的权利。随着社会的变化发展,债权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的地位逐渐强化,对其实施的新型侵权行为也亟待规制,而交易安全所受到的威胁与效率价值的重要性也使得构建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变得必要。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对第三人侵害债权施以充分救济,在未来应当对此做出明确规定以完善侵权责任体系,从而顺应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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