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种情况不应加收税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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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曹胜新 

机构地区:[1]河南省焦作市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科

出  处:《注册税务师》2011年第5期12-14,共3页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摘  要:税收滞纳金是指税务机关基于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事实.而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附带征收。《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加收滞纳金应满足两个前提:一是金额确定,征纳双方均可根据税收实体法准确计量应纳税靓二是期限确定.应纳税款的缴纳或者解缴期限已经明确规定。

关 键 词:税收滞纳金 《税收征收管理法》 滞纳税款 限期缴纳 税务机关 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 税收实体法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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