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出  处:《农村工作通讯》2012年第2期4-4,共1页

摘  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显示,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关 键 词:免征增值税 蔬菜批发 流通环节 国家税务总局 应税货物 销售额 免税政策 纳税人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