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王丽丽[1]
机构地区:[1]甘肃政法学院
出 处:《法制与社会(旬刊)》2012年第5期73-73,75,共2页Legal System and Society
摘 要:法律研究者肯定了物权的优先效力,但对民法基本原则存在一些分歧,分歧主要表现在,对优先效力的内容和表现的分歧,物权优先效力的关系等方面存在不同的理解。本文结合民法基本原则和各学者对民权优先效力的不同观点。对物权的优先效力给出自己的理解。就物权效力得四种效率;排他效力、优先效力、追及效力和物权请求权效力进行分析,将重点探讨物权优先于债权和物权相互之间的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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