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做市商制度与撮合制度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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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企业研究报告》2012年第2期2-3,共2页

摘  要:做市商制度与撮合制度的概述。做市商制度是一种连续交易商市场,或称“做市商市场”。在这一市场中,品种合约交易及买价和卖价都由做市商给出,做市商将根据市场的买卖力量和自身情况进行品种合约的双向报价。做市商在证券期货市场的双向报价中,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存在价差,影响做市商买卖报价差额的因素主要包括:做市证券品种的交易量,交易量越大,则差额趋向于越小;证券价格的波动性,波动性越大,差额也会越大;

关 键 词: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市场 证券期货市场 品种合约 合约交易 证券品种 证券价格 交易量 

分 类 号:F832.5[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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