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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植耀炜[1] 李孝建[1] 张志[1] 曹雯娟[1] 汤文彬[1] 刘昌玲[1]
机构地区:[1]暨南大学医学院第四附属医院、广东省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烧伤整形科,510220
出 处:《广东医学》2012年第5期636-638,共3页Guangdong Medical Journal
摘 要:目的分析烧伤重症患者气管切开治疗的特点,总结其治疗经验。方法对烧伤整形科重病区190例进行气管切开患者的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收治成人烧伤面积>30%体表总面积(TBSA)、小儿烧伤面积>15%TBSA患者共1 047例,190例患者进行气管切开,气管切开占全部入院烧伤整形科重病区患者的18.14%。从气管切开原因分类:单纯为建立机械通气气道需要而进行气管切开的患者为16例(8.42%);烧伤合并头面颈部烧伤而进行的气管切开19例(10%);因烧伤合并吸入性损伤而进行的气管切开155例(81.57%)。从气管切开时机分类,预防性气管切开96例,延迟气管切开94例。96例预防性气管切开患者中,中、重度吸入性损伤80例(83.33%);94例患者延迟气管切开,其中中、重度吸入性损伤44例(46.80%)。此外,延迟气管切开患者中,烧伤合并面颈部烧伤与不同程度吸入性损伤患者之间延迟气管切开时间没有明显差异,患者出现呼吸道梗阻症状大约在伤后的24~27 h。结论患者吸入性损伤程度仍然是影响气管切开时机选择的重要因素;烧伤合并头面颈部烧伤或吸入性损伤患者出现呼吸道梗阻症状大约在伤后休克期第1个24 h,未进行预防性气管切开的此类患者,应该加强对其进行呼吸功能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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