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伙制度中隐名合伙之比较法研究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徐国剑[1] 

机构地区:[1]南京大学法学院

出  处:《中国商界:上半月》2012年第4期174-174,共1页

摘  要:一、域外法规定 1907年以前,英国法院不承认隐名合伙这种合伙形式,直到1907年英国颁布了《有限合伙法》,这种合伙形式才正式得到确认。1907年的《有限合伙法》共17条,其中3条已废除。该法的主要特色是,特别强调注册登记的作用,而且特别强调贸易部门对隐名合伙的管制,比如制定有专门的注册登记统一格式,包括设立时的注册格式和变更登记格式。

关 键 词:隐名合伙 比较法研究 合伙制度 有限合伙法 注册登记 合伙形式 贸易部门 变更登记 

分 类 号:D922.291[政治法律—经济法学;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