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的六大关系  被引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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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阳建勋[1] 

机构地区:[1]广州大学法学院,广州510006

出  处:《经济研究导刊》2012年第10期125-126,共2页Economic Research Guide

基  金:邓成明主持校级项目"法学本科教育全程式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与实施"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中国法学教育大规模扩张后实现从量变到质变之转变的重要举措。为了实现这一转变,应当处理好中央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之间的法学教育资源分配关系;中国国情与西方法治之间的关系;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和职业教育之间的关系;法律理论教学与法律实践教学之间的关系;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之间的关系;教学评价、学生评价与社会评价之间的关系。

关 键 词:卓越法律人才 教学改革 六大关系 

分 类 号:F241[经济管理—劳动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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