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补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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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郭群[1] 

机构地区:[1]南宁海关

出  处:《中国海关》2012年第4期38-40,共3页

摘  要:已经免税进口的特定减免税货物如被项目确认机关撤销"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则应当依法补缴进口关税及进口代征税。案情回放A公司于2005年5月立项筹备"引进对开四色印刷机、折页机、电脑直接制版系统等4台(套)"项目并于2006年3月10日获得项目审批机关B经委核发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以下简称“项目确认书”),确认该公司申请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批准项目下进口的设备可以免税进口。

关 键 词:国家产业政策 进口关税 税款 免税货物 电脑直接制版 外资项目 审批机关 确认书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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