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法》中涉及暗管偷排的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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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环境保护》2012年第9期56-56,共1页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摘  要:第二十一务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水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

关 键 词:《水污染防治法》 法律条款 水污染物排放 排放污染物 暗管 地方人民政府 主管部门 环境保护 

分 类 号:X52[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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