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科学证据可采性的多伯特规则及其前因后果  被引量:4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邱爱民[1] 杨宏云 

机构地区:[1]扬州大学法学院 [2]扬州大学学报编辑部

出  处:《江海学刊》2012年第3期140-146,共7页Jianghai Academic Journal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学证据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号:10YJA820083)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在美国科学证据可采性标准的创建及发展过程中,多伯特规则是划时代的里程碑。在此之前是弗赖伊规则和美国《联邦证据规则》(1975年);在此之后是锦湖轮胎案中多伯特规则适用范围的扩张和2000年《联邦证据规则》的修改。多伯特规则并没有简单取代弗赖伊规则而一统天下,其审查判断要素也不限于证据的可靠性,而是同时关注到了证据的关联性。

关 键 词:多伯特规则 科学证据 证据可采性 

分 类 号:D971.2[政治法律—法学] DD915.13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