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公布营改增试点地区零税率应税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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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中国总会计师》2012年第5期16-16,共1页China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摘  要: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公告,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范围进行明确。 经国务院批准,今年1月1日起,上海市开展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伴随着试点的开展,对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也需要明确。

关 键 词:现代服务业 零税率政策 试点地区 税务总局 应税 交通运输业 增值税 国务院 

分 类 号:F719[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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