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媒体的公权利与社会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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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公安研究》2012年第7期96-96,共1页Policing Studies

摘  要:郭道晖在《河北法学》2011年第12期撰文认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四权是新闻媒体权利的主要构成要件。其中知情权和表达权是新闻媒体赖以生存的基础;参与权和监督权则是新闻媒体安身立命的价值所在。新闻媒体拥有的公民权(公权利),也可转化为强大的社会公共权力。它是公民权利和社会权力的合金。新闻自由是公民和媒体的宪法权利,包括媒体搜集、制作、发布、传播新闻和言论的自由,及公民个人收受新闻、通过媒体发表意见和言论的自由,均应受法律保护,也要受一定限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法律责任。

关 键 词:新闻媒体 社会权力 公权利 社会公共权力 公民权利 新闻自由 构成要件 媒体权利 

分 类 号:D90[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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