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实施拟任干部财产公示制度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出  处:《天津支部生活》2012年第8期42-42,共1页

摘  要:8月1日起,江苏准安将实施拟任干部财产公示制度。根据淮安市近日颁布的《同步公示拟提拔干部财产暂行办法》规定,公示对象是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拟提拔的乡(科)级以上干部。公示的财产范围包括房产、车辆、投资、存款、债务等五类财产情况。此外,《暂行办法》中还设定了“其他需要说明的财产情况”,即拟任干部的配偶、子女投资注册企业、公司情况也在必须公示之列。公示内容将被记入干部廉政信用档案,不申报或隐瞒重大财产的拟任干部将被取消任职资格。

关 键 词:财产范围 公示制度 淮安市 干部 江苏 党政机关 公示对象 事业单位 

分 类 号:D914[政治法律—刑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