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规范的完善:一个比较法的视角  被引量:1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付继存[1] 

机构地区:[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出  处:《内蒙古社会科学》2012年第5期52-56,共5页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

摘  要:商标权私权体系的完善是解决商标符号化与权利冲突的建设性方案。中国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商标权原始取得实行注册主义,同时注意协调商标权保护的正当性;商标权变动借鉴民法上绝对权公示的基本法理,采用公示公信原则;商标权限制采纳不可注册性与商标权限度的二元体系。不同的是,中国大陆地区商标法更倾向于商标的公益目标,商标权变动模式更注重管理,商标权限制更注重抽象概括,保护体系更倾向于英美法的解决方案。在在先权利、商标权变动、商标限制、商标保护等制度的设计上,中国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的商标法尚有相互借鉴的空间。

关 键 词:商标权原始取得 商标权变动 商标权限制 商标权保护 

分 类 号:D923.99[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