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户不能自动获得土地承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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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农家致富》2012年第21期55-55,共1页

摘  要:江苏省姜堰市张甸乡读者朱某来电:我于1995年通过关系由四川迁来本地落户,原承包地已被收回。最近因土地征用,本村承包地要进行重新调整。我要求分得耕地,村委不许。请问:我可以分得承包地吗?答:村民从迁出地落户到迁入地,是自己主动放弃迁出地的土地承包权,但是要获得迁入地土地承包权,必须要获得迁入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这个身份不是自动获得的。如果要成为其中一员,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权益,必须要经过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讨论通过后才可以进入。

关 键 词:土地征用 承包权 集体经济组织 承包地 组织成员 姜堰市 江苏省 迁入 

分 类 号:S226.6[农业科学—农业机械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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