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让政府做实施主体——对黑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两权分离”管理模式的思考  被引量:2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李少帅[1] 

机构地区:[1]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

出  处:《中国土地》2012年第10期47-48,共2页China Land

摘  要:黑龙江省现有耕地1.8亿亩,占全国耕地总量的10%,位居全国第一。作为耕地大省,该省土地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在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方面,积极创新,由以前省级国土和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审批,市县国土部门负责实施管理转变为省级国土和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审批,市县政府负责项目实施,即项目审批权和建设管理权“两权分离”为核心的管理模式,以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整治工作的积极性。笔者就该省“两权分离”管理模式有关情况进行了调研。

关 键 词:土地整治工作 管理模式 两权分离 黑龙江省 市县政府 实施主体 项目审批权 耕地总量 

分 类 号:F30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