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中弃权制度的适用及其限制  被引量:1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王林清[1] 李学泉[2] 

机构地区:[1]最高人民法院 [2]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12年第17期72-77,共6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弃权制度是英美合同法的基本制度之一,普遍地适用于英美法系国家保险司法实践中。我国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并未明确规定弃权制度,是在保险合同纠纷的司法实践中,法官往往运用公平观念对有关案件进行裁判,由于缺乏相关规定,造成判决结果不一,引发争议。引进弃权制度的关键在于划定弃权制度的适用范围。并对其适用进行限制。笔者认为我国应尽快引进弃权制度,以进一步完善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关 键 词:基本制度 保险法 弃权 英美法系国家 保险合同纠纷 司法实践 2009年 公平观念 

分 类 号:D922.284[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