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的定罪问题探究——以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为视角  被引量:27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卢建平[1] 任江海[2] 

机构地区:[1]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100875 [2]河北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天津300401

出  处:《政治与法律》2012年第11期2-9,共8页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摘  要:在我国,虚假诉讼由来已久,但近年尤烈。对其法律规制,理论实务界的主张见仁见智,难形成主流意见和通说。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虚假诉讼问题做了阶段性总结,但同时也留下了立法空白需要填补。理想之选是在刑法修正时设专门罪名以回应民事诉讼法的最新发展,罪名可定为恶意诉讼罪。当务之急是对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两个相关条款做出司法解释,以规范惩治虚假诉讼犯罪的司法实践,结束同罪不同罚的混乱局面。目前的权宜之计是分别适用刑法第307条和第313条,以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此类行为定罪量刑;若虚假诉讼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关 键 词:虚假诉讼 民诉法修正案 定罪 司法解释 

分 类 号:DF626[政治法律—刑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