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格力公司治理案例可以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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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谢运[1] 钟丽琼 

机构地区:[1]西南财经大学,四川成都610074 [2]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发展中心,广东广州510623

出  处:《商情》2012年第48期142-142,共1页

摘  要:格力电器大股东提名董事被否决的案例表面上看是机构投资者等中小股东联合制衡国有大股东,本质上是大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矛盾激化的表现。促进所有权和经营权合理分离,加快发展职业经理人队伍,构筑一个管理层不受大股东过度干预的公司治理局面,有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不同于2010年国美电器管理层与实际控制人的直接交锋,格力电器管理层此次主要采取获得中小股东支持的方式,达到董事会放权给管理层的目的。如何让格力电器的这一模式可以复制?可以考虑为公司管理层创造氛围和条件,在防止内部人控制的同时,增加管理层自身话语权,并积极联手中小股东,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减少大股东对公司的过度干预。

关 键 词:公司治理 

分 类 号:F724.7[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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