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销售行为纳税筹划的净利润法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郑小平[1] 

机构地区:[1]东华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西抚州344000

出  处:《财会月刊》2012年第11期38-39,共2页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摘  要:一、混合销售行为的相关规定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则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此之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其中,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

关 键 词:混合销售行为 纳税筹划 利润法 应税劳务 销售货物 增值税 个体工商户 交通运输业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