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的举证责任研究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李君临[1] 

机构地区:[1]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成都610072

出  处:《法制与经济》2012年第24期48-49,共2页

摘  要:不当得利之债,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在不当得利争议中,主要争议当事人受益方和受损方之间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在双方都不能提供充分证据时又该如何运用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认定案件事实,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也直接关系到了不当得利制度的价值理念的体现和功能的发挥。下面,笔者以一则真实的案例对不当得利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作进一步的探讨和分析。

关 键 词:不当得利 举证责任 纠纷 

分 类 号:D920.5[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