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业务开发中对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李莉[1] 

机构地区:[1]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出  处:《中国邮政》2013年第1期54-55,共2页China Post

摘  要:在当今的信息时代,只要能产生价值的信息,都会被加以商业开发与利用。信息正在成为一种创价的商品。个人信息商品化实际上反映的就是人格权商品化的问题。个人信息能够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其价值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由此产生了个人信息的财产化。目前,世界各国都采取对个人信息财产化进行法律规制,并没有禁止个人信息的财产化。邮政企业在名址数据库建立、邮寄包裹、订阅报刊、制作商函账单等业务方面,都要涉及个人信息的获取与使用。如何合理合法地使用个人信息,需要站在法律风险控制的高度,既要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也要保护用户通信秘密和个人信息安全。

关 键 词:个人信息安全 法律保护 业务开发 邮政企业 信息商品化 邮政通信 数据库建立 信息时代 

分 类 号:TP309[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