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本通末 开创新篇——欧阳修《诗》学本末论析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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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冬梅[1] 

机构地区:[1]四川大学古籍所

出  处:《社会科学研究》2013年第1期185-190,共6页Social Science Research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委托项目"巴蜀全书"(10@zh005);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思想家研究中心一般资助项目"巴蜀历代<诗>学著述考"(SXJZX2007-003)

摘  要:在《诗》学史上,以本末论的观点论《诗》,为宋之大儒欧阳修所首创。其论《诗》,谓《诗》之义不出四类:诗人之意、太师之职、圣人之志、经师之业,并依据各自的内容和特点区分为本和末。在他看来,诗人之意和圣人之志才是《诗》义之本,而太师之职则为《诗》义之末;至于经师之业则有本有末,能求诗人之意且达圣人之志者,则为经师之本,但若仅讲太师之职且妄自为说者,则为经师之末。这一精辟独到的观点,不仅为欧阳修的《诗》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理论基础,而且也成为了宋代《诗》学怀疑思潮的理论依据,并促进了宋代《诗》学诠释方法的转变。

关 键 词:欧阳修 《诗》学 本末论 

分 类 号:I206.2[文学—中国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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